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JS-2026-0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三个标包,预算分别为:一标包:93万:二标包:67万;三标包:93万,每个标包择优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进行采购配送,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以上三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02)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03)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一标包:蔬菜、禽蛋类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董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莖《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按照《财政都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二标包:牛羊肉、水产品、奶制品类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三标包:水果类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