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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展览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8-05 浏览次数:6

2026年度@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展览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展览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6-160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展览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制折扣率):

一标段:95%;

二标段:95%;

三标段:95%;

投标人针对对应投标标段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供货货物单价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区)(https://fgw.ly.gov.cn/jgclz/)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类,则以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若“价格菜篮子专区”与“询价单”中均包含的品类,则以两者最低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洛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阳市大型商超同期、同品质、同品种货物最低零售价为基准价。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展览路分校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肉类供应以及蔬菜、蛋类、水果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可追溯产地。年度配送金额约为180万元,每标段年度供应约6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菜、调料、蛋类、杂粮、面点类、奶制品等;

二标段:牛肉、鸡肉;

三标段:猪肉、水产类;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包),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包),按其所投标段(包)序号的正顺序确定。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保质期:按各类食品国家或行业标准。所有食材应为保质期内产品且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根据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龙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服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洛龙教〔2026〕21号)(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投标人如为经

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必须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域单位的管理,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域单位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餐厅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且供货符合采购人实际运营需求。(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现场获取,如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