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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发布日期:26-08-12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受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委托,就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2026-HNXF-28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为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等,包括(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二中心小学、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三中心

小学、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幼儿园等食材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2服务地点: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初级中学。

4.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市场上相应食材原材料零售价格的95%

6.服务期限:一学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2.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投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表或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采购过程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河南漯河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