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X-2026-0808;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范围: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采购标的明细 采购预算(万元) 入围家数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一标段 GCZX-2026-0808-01 米面油、蛋、调料类 70 3家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标段 GCZX-2026-0808-02 蔬菜类 30 3家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三标段 GCZX-2026-0808-03 肉类 60 3家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四标段 GCZX-2026-0808-04 豆制品类 6 3家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结算时以采购人核准的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食材质量达到或超过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及法定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四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大宗食材的供应能力、仓储能力,能提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食材;
2.4.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2.5.供应商必须有自己经营的实体店,有充足供货能力和供货渠道;
2.6.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经营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7.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清晰的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若供应商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完整,则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未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