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潼湖镇中心幼儿园关于购买2026-2027学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受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中心幼儿园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潼湖镇中心幼儿园关于购买2026-2027学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L16260729
二、项目名称:潼湖镇中心幼儿园关于购买2026-2027学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2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
潼湖镇中心幼儿园关于购买2026-2027学年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1项1,020,000.00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4.合同履行期限:两个学期(2026年秋季学期和2027年春季学期)。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8号)、《关于促进瑟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关于贵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六、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邮箱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
地点:惠州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