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J(公开)-2026-0818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市场上同类食材价格的1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食堂所需食材采购A包:米、面、油、调料、干货、水果类B包:肉、蛋、蔬菜类
5.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全面满足招标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按学期签订:服务期满测评达标的,可续签一学期,续签仅限一次,总服务期不超过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食材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白拟】:
3.4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页需自带日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问时投报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若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包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通过摇号入围成为拟中标人),则遵循包号先后顺序,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原则确定中标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四本),电子版一份,递交到开标现场: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3、地 点:漯河市。
五、开启
1、时 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