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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8-31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初级中学、农安县永安乡小学、农安县三盛玉镇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LJX-2026090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预算:26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6.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100%

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但每学期一签合同,如有违约,其合同作废。;

9、采购需求:米、面、油、蛋、肉、奶、蔬菜等,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0、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所有员工均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健康证的取得与更新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