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YLZB2026034;
1.3项目预算:小写:320000.00元,大写:参拾贰万元整。
1.4采购内容:怒江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1.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部GMP认证(认证范围含有疫苗);
3.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正式有效的批准文号和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内出具的检验报告(连续三批次)(指由中国兽医生物制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3.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
3.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强制免疫疫苗必须是农业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接受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须取得经营范围含有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是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磋商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投标人获取投标磋商文件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合一的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2、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怒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怒江;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