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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排故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10-12 浏览次数:25

2026年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排故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66021385823

1、受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新能源汽车整车排故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新能源汽车整车排故教学实训设备1套

(2)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8章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25个自然日内(交货期不允许偏离)/甲方指定云南的地点

(4)预算金额:886017元人民币(含税),明细预算详见第八章“供货清单”,本“供货清单”不能随意加项或漏项,否则导致废标。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附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2025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5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安全、进度、售后等作百分之百的承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签订合同或确定意向后)全部验收合格。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设备的原厂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10月14日每日(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止(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支持现场和线上报名购标,线上报名的请致电或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0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本项目招标定于2026年10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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