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泰州市中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1009-2641HOLLY18M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泰州市中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泰州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泰州市中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泰州市中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中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下列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二)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
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格式自拟)。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网上
方式:1、选择招标服务;2、选择项目1009-2641HOLLY18M01并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3、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4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泰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先 生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