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THW-202600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9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3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丹东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丹东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60020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
包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49,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9,000.00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中心医院病案托管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采用1+2模式,1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无异议且采购方预算变动双方均可接受情况下,续签2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领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丹东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丹东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一套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