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消防中控室值守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6ZB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消防中控室值守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8000.00元,招标人为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8000.00元,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28000.00元。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消防中控室值守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消防中控室值守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登记获取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ZB011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采购消防中控室值守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228000.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8000.00元,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28000.00元。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7、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为新溪社区医院提供消防中控服务,按照医院制订的消防中控室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需随时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处理故障或异常,不能处理的处理故障或异常及时上报,并负责火灾报警后的应急处理,具体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碰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