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1009-2641HOLLY11M)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为院内采购项目,如无特别说明,均接受进口设备投标)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
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选择招标服务;2、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投标人信息;3、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七、其他
设备名称:眼底照相机 数量:1套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