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岳普湖县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LC-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岳普湖县人民医院2026年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672万元,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普湖县人民医院2026年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普湖县人民医院2026年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回执单。
10、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的生产许可证明);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0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要求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时00分
递交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