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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中心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4-21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中心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中心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6-49

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中心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00万元/年。

说明: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此次采购活动公布的预算金额为采购人第一年合同期限内采购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的预估金额。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文件和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填报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最高限价:1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1家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供应配送服务单位,配送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开展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日常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的采购、保护包装、运输配送、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采购人使用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5.2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种类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中心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项目 572类 1 批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投标人所供应配送的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到货时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产品额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时间,或不低于法定产品质保期。

5.3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5.5投标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投标报价类别: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投标总价(固定金额,按项目采购预算填写,不得调整)、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投标报价等信息。

(2)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投标报价=(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单价实际执行价格÷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预算单价)×100%。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投标报价执行统一折扣率,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投标报价不允许在已有统一折扣率的情况下再分别设置不同的折扣率。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供应配送及配送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将统一计算

纳入开展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供应配送服务单价中,为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4)合同价执行方式:投标人中标后,根据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报价折扣率和本次采购文件公布的各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预算单价计算所得的中标单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据实结算,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向招标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6付款方式:采购人将按年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文件和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在中标人未发生供应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质量和配套服务质量不达标、任何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安全事故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中标人发生供应化学试剂、玻璃仪器耗材质量和配套服务质量不达标、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采购人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并书面承诺在产品交付时提供相应产品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

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7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4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