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CT26-LY-ZB-076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博达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代理机构编号:HNCT26-LY-ZB-076号2.项目名称: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4.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在校学校师生共计近1000人约(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其中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中标经营方根据学校食堂相关经营标准,配备所满足经营的其余设施用具。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4.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
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5.4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博达学校一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同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高新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