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枣庄市口腔医院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WH-CG-2026083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口腔医院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48万元,招标人为枣庄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口腔医院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口腔医院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庄市口腔医院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产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②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①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代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③生产厂家的授权;
4、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1)营
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信用查询截图;(4)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②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代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凡携带材料不全者,招标公司可以拒绝其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枣庄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