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荔湾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室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受广州市荔湾区教育装备和校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6年荔湾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承包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荔湾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6DL1300
3.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4.项目概况:2026年荔湾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批,具体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7290.00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采购范围:2026年荔湾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批(具体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8.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等配套服务。
注:中选单位必须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履约服务,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选择。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5日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至邮箱,登记获取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08月1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08月25日;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