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电话010-60868695
广告
当前位置: 首页>>设备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热门关键字
设备招标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呼吸初筛仪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8-28 浏览次数:36

2026年度@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呼吸初筛仪采购项目


受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呼吸初筛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26QY13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呼吸初筛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000.00

四、采购数量:9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睡眠呼吸初筛仪

最高单价限价:11000.00元/台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睡眠呼吸监测设备是检查和判断病人是否存在睡眠呼吸障碍、上气道阻力综合症、睡眠结构紊乱、低血氧症等的唯一诊断设备,可以为后续的治疗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同时可以带动医院相关科室的发展,睡眠检查可以提前发现患者的身体情况,防止由于睡眠因素造成其它恶性疾病的发生。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拟采购一批睡眠呼吸初筛仪。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8月29日-2026年9月4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3.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3.2获取采购文件途径:

方式: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用使用其公户汇至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后,将上述3.1资料扫描件以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齐全无误,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到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注: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写明HS26QY132,以便查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9日-2026年9月4日止。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