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切片机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TJBJZB-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医院2026年切片机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7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287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2026年切片机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2026年切片机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营业执照或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提供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信用查询: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人员的身份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若为受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至2026年09月10日16时30分。获取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缴纳截图
(文件费缴纳时备注项目编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箱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TJBJZB-2026-027:供应商名称+姓名+联系方式)。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