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蒙自市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采购条件蒙自市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询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H2026234
2.项目名称:蒙自市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8.9万元
5.采购需求:对蒙自市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提供维保服务,空气消毒机类型包含壁挂式、立柜式、移动式等,设备涉及多个品牌和型号(包括:肯格王、巨光、蓝格克林等);设备安装使用位置覆盖普通病房、手术室、ICU、发热门诊、检验实验室等多个功能区域,维保数量总计296台(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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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利润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供应商无经营异常记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记录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询比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邮箱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将介绍信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卡及汇款凭证以下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报名并获取《询比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售价:4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9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