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C-2021-CG004;
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7.5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37.5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监护仪15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9、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号;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
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新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旧证);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开户许可证;
(6)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2项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7)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
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
容及查询时间)。
售价:500.00元(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10时00分
地点:吉林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10时00分
地点:吉林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