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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3辆公交车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9-29 浏览次数:75

2026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国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3辆公交车采购项目

受佛山市三水区国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国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3辆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XL202602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国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3辆公交车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需求:


包组 项目内容 中标人数量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交货期

01 7米纯电动公交车(低地板城市客车) 1家 17辆(具体供货批次由招标人决定) 57.51万元/辆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并按每台车辆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订金。中标人应于收到订金之日起45日内完成车辆生产,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货物交付完成后20日内,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办理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投入使用。

02 8米纯电动公交车(低地板城市客车) 1家 28辆(具体供货批次由招标人决定) 71.14万元/辆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并按每台车辆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订金。中标人应于收到订金之日起45日内完成车辆生产,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货物交付完成后20日内,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办理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投入使用。

03 8米纯电动公交车(二级踏步城市客车) 1家 68辆(具体供货批次由招标人决定) 70.04万元/辆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并按每台车辆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订金。中标人应于收到订金之日起45日内完成车辆生产,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货物交付完成后20日内,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办理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投入使用。

备注:

1、投标人可对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或只对其中某一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成为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

2、除非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适用于三个标段。

3、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单位自主组织采购的项目,不纳入市(区)、镇街级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标管理范畴。采购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个采购包):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守法经营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对应生产资质的客车制造企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即批准文件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查询截图)),不接受由无生产制造资质的第三方贸易、代理类机构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免费。

2、报名登记方式:网上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登记:请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到邮箱进行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

说明:①收到报名资料后,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②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③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请提前致电我司,纸质版采购文件邮寄到付。④为避免因网络延迟而造成报名登记过时,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尽早完成报名登记。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佛山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