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动态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QZBYC[2026]222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动态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预算金额:60000.00元;3.最高限价:60000.00元;4.采购需求:动态心电记录仪、动态血压监测仪各2套(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动态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动态血压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领取: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领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盖章清晰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上传后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宜昌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