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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6-18 浏览次数:58

2026年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X202604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59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条件;

1.1供应商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

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代理机构确认通过,可将文件费用转至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过渡期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590000.00元。

5、采购范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1号楼食堂投入使用之前的过渡期内,为全院职工、患者及其他人员提供供餐服务(保障职工:549人;患者:2026年1-3月份门诊数72663人:总床位499张、目前开放290张、床位使用率约90%)。医院免费提供临时供餐场地,供应商须提供食堂就餐结算系统、服务人员及厨具用具,水电费据实结算(水费6元/吨、电费039元/度)。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1号楼食堂投入使用止,至少3个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服务期间如果出现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7、服务质量要求(1)此项目仅限三餐供应,不得提供其他附加商品销售服务。供应商必

须按质、按量、准时向医院送餐。

(2)膳食品种要全面多样,每周一早上公布本周菜谱并公示,每周菜单食谱不重样,按照荤素搭配、同质相配、味道浓淡相配、季节变化等科学营养搭配,同时满足回餐供应,并按食谱、菜谱配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国家食品安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确保配送到医院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包。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