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深圳市龙华区龙胜实验学校学生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深圳市龙华区龙胜实验学校学生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TP20263023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龙胜实验学校学生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深圳市龙华区龙胜实验学校学生食材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最长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方、服务对象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注:如果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直接授权函(不接受逐级授权)且授权函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承接单位需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8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
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汇款邮购。
购买:供应商代表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传真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
3.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深圳市。
3
文件送达方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予接受。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