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成都大学大宗食材(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6-0675S)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大学2026年大宗食材(第二批)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335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校园食堂物资稳定供给,满足师生多样化餐饮需求,成都大学计划开展2026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本项目涵盖米面粮油、肉类、蔬菜、调料等各类基础食材的采购,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流程,甄选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大宗物资将按时、按质、按量供应至全校各食堂,为食堂正常运转提供坚实物质基础,保障学生和教职工每日餐饮品质与安全,助力校园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营造良好的校园餐饮环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大米、面粉、食用油;(002)包件二:豆制品、鲜面、豆浆粉(含配套
豆浆杯);(003)包件三干杂、调味品;(004)包件四一次性餐具、餐具洗洁精、日杂;(005)包件五:冷鲜分割猪肉;(006)包件六:冷鲜冻品;(007)包件七:蔬菜、水果、鸡蛋(黄壳);(008)包件八:清真食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大米、面粉、食用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2包件二:豆制品、鲜面、豆浆粉(含配套豆浆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3包件三:干杂、调味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4包件四:一次性餐具、餐具洗洁精、日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5包件五:冷鲜分割猪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6包件六:冷鲜冻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7包件七:蔬菜、水果、鸡蛋(黄壳))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
(008包件八:清真食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站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获取流程”。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注①首次注册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系统的供应商需提交公司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17时00分00秒②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上传注册所需资料或未及时提交注册申请导致其未能成功报名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③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新其在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成都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包(大米、面粉、食用油):
1.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采购标的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不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2.第二包[豆制品、鲜面、豆浆粉(含配套豆浆杯)]
2.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采购标的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若不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3.第三包(干杂、调味品):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4.第四包(一次性餐具、餐具洗洁精、日杂):
4.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不为生产企业则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包含食品餐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名称表述可不完全一致,但应当具有相同的实质含义或涵盖同类业务)。
5.第五包(冷鲜分割猪肉):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6.第六包(冷鲜冻品):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7.第七包[蔬菜、水果、鸡蛋(黄壳)]: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
8.第八包(清真食材):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成都市清真食品登记证》。
9.正在合同期内的在成都大学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包括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管理人员有关联的企业,均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