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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6-03-07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受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JZB-2026-1211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0.00元(含税),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5.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6.项目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或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平台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磋商邀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合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汕头市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磋商

1.磋商时间:2026年3月18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汕头市

3.磋商方式:现场磋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