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泽普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便民超市(自助售货机)运营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编号:26GJ-(JJ)0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泽普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便民超市(自助售货机)运营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租金底价:17280元/年,招标人为泽普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耗材便民超市(自助售货机)运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泽普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便民超市(自助售货机)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泽普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便民超市(自助售货机)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
表资格证明书);
(3)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首页-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无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经营/销售。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7月2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将竞价人资格要求发送到电子邮箱,回复获取文件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喀什经济开发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