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
受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BND202611-20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日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序号品目名称标的需求名称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采购技术要求
1其他服务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1项1400000.001400000.00批发业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须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资质证明,且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4.参加本项目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应注明“惠州市惠阳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8月27日09:30-10: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0:00
3.磋商地点:惠州市
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