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永德县城镇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学年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冷链运输配送服务
项目概况
永德县城镇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学年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冷链运输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XY2026-ZC33;
2.项目名称永德县城镇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学年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冷链运输配送服务;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24.16万元/月(已抵扣自有车辆租赁收益),学年实际配送周期11个月,26576万元/学年。
5.采购需求:
(1)根据我公司中标永德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承担县域中小学蔬菜水果、干货调味料、食用油三大品类食材统一保供配送工作。项目全年食材配送总量(预算数):蔬菜水果600万余斤、食用植物油34万余斤、干货调料100万余斤,全域覆盖永德县10乡镇125所学校。
(2)配送最低配置标准冷链冷藏车17台公司自有6台标准冷链冷藏车,县域及周边无标准冷链冷藏车辆可供租赁,无法满足全域配送运力需求。公司自有6台标准冷链冷藏车租赁给中标服务商,服务商配套补足11台标准冷链冷藏车辆,组建17台标准化冷链冷藏配送车队。
(3)保障全学年不间断校园食材配送保供,预计单台车月配送21-23趟次,预计17台车月配送357-391趟次(按实际需求配送)。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按学年签订,履行期限1年。
7.配送地点、时间:永德县10乡镇125所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或自身出具的情况说明);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新成立企业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执行,即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满足项目需要的标准冷链冷藏车,车辆提供行驶证,标准冷链冷藏车辆应当密闭、便于清洗消毒,具备相应温控设施,满足食品安全运输相关规范。
3.2所有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时,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件);(以上资料均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德县。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