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医用耗材供应服务(SPD)项目招标公告
受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医用耗材供应服务(SP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07-05-04A-2026-D-F-E22392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医用耗材供应服务(SPD)项目
(三)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项目预算(人民币) 服务要求
医用耗材供应服务(SPD) 1项 本项目无财政预算金额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时间:合作期采用“3+1+1”模式,即合同首次签订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延长合同期限。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招标人组织考核小组对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服务考核标准开展综合考核。若考核等级为“优秀”(≥85分),同时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可以延长合同期限,每次可延长十二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如合同服务履约评价未达到“优秀”等级,则不再延长合同期限。系统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且医院交付场地起,不超过6个月。
(五)服务地点: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
方式:投标人从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