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临翔区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上游货源供应商公开遴选遴选公告
受临沧市临翔区兴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委托人”)委托,对临翔区2026年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上游货源供应商开展公开遴选,分标段建立上游货源库。遴选委托人承接临翔区各学校食材供货业务,后续实际业务订单均在对应标段货源库内实施库内月度集中比价,蔬菜标段(D、E标段)比价结果执行期1周,其余标段比价结果执行期1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遴选项目名称:临翔区2026年学校学生食堂食材上游货源供应商公开遴选。
2.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3.服务背景:临翔区2026年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兴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落实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实现多源备选、控制上游进货成本,中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本次上游供应商公开遴选。
执行模式:分标段公开遴选入库多家上游货源供应商;遴选环节不报价;后续实际业务订单均在对应标段货源库内实施库内集中比价,蔬菜标段(D、E标段)比价结果执行期为1周;其余标段比价结果执行期1个月,择优下达实际采购订单。
4.标段设置: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品类内容 年度预计采购规模 拟入围入库家数
A标段 猪肉 经24小时至48小时脱酸处理的冷鲜白条猪肉 约595吨 3家
B标段 牛肉 经脱酸的鲜牛肉 约70吨 2家
C标段 鸡鸭肉 鲜鸡肉、鲜鸭肉;鸡肉约60吨,鸭肉约5吨,宰杀后8小时内鲜品 合计约65吨 2家
D标段 蔬菜 叶菜类 约375吨 3家
E标段 蔬菜 瓜果类、根茎类 约1125吨 3家
F标段 干货调料 各类干货、调味品,酱油、醋、食盐、味精等 约274万元 2家
G标段 米线 鲜米线、干米线 合计约120吨(含干、鲜米线) 2家
①预估采购量仅作为测算参考,实际采购量以遴选委托人根据比价后下达的有效订单为准;
②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各标段独立评审、独立入围;
③若某标段通过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拟入围数量,则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保留实际入围家数,不设最低入围家数门槛;
④本次遴选仅确定入库货源供应商名单,遴选阶段不做报价、不产生成交价格;供应商入库不代表必然获得订单。后续实际供货订单,由遴选委托人在对应标段入库库内开展集中比价,比价对象为上游货源供应商给到遴选委托人的进货价;D、E蔬菜标段比价结果执行周期为1周,A、B、C、F、G标段比价结果执行周期为1个月;学校端结算上浮率、下浮率严格执行原政府采购中标结果;
⑤比价全过程必须留存完整比价表单、比价记录并归档备查;
⑥入库货源供应商仅向遴选委托人供货,不直接向各学校配送货物、不直接与学校结算货款。
5.合同履行期限:与临翔区2026年学校学生食堂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保持一致(一年,以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交货地点:遴选委托人指定仓库(临翔区范围内)。
7.质量要求:
A、B、C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
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D、E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23351-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词汇》
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非转基因植物。
F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不得超过国家限定范围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17-2018《酱油》标准、GB2719-2018《食醋》标准、SB/T10416-2007《调味料酒》、GB/T5461-2016《食用盐》、GB2720-2015《味精》、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食糖》等标准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G标段:鲜米线为当日生产,无发酸、馊味、霉变、粘连结块;干米线干燥完整、无虫蛀、无
受潮霉变;严禁使用违规添加剂、明矾超标产品;鲜米线采用恒温保鲜运输,防止高温闷置变质;干米线运输做好防潮防破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可以兼投多个标段,可多个标段同时入围入库。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遴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
2.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需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需提供企业内部正式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如有),同时提供“报表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资料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2025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
商户,提供2025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保部分按政策无需缴纳单位社保,须提供对应书面承诺书;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3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遴选活动。
7.申请人企业存在单位犯罪刑事处罚记录,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申请人应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若经查实存在隐瞒犯罪记录情形,将取消入库及遴选资格,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二)特定资格(每个标段下分不同市场主体类型,申请人只需满足该标段下列任意一类主体的全部条件,即达到本标段特定资格要求,无需同时具备多类主体资格)
A标段:
1.屠宰加工企业
①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相关资质;
②能够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养殖场
①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经销商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B标段:
1.屠宰加工企业
①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相关资质;
②能够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养殖场
①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经销商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C标段:
1.屠宰加工企业
①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相关资质质;
②能够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养殖场
①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经销商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承诺供货时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D标段:
1.生产商(种植基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标段:
1.生产商(生产加工企业)
①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②承诺随货提供所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
F标段:
1.生产商(米线生产加工企业)
①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②承诺鲜米线为当日生产,不使用违规添加剂,明矾指标符合国家限值。
5
2.经销商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承诺所供鲜米线为生产企业当日产出,严禁采购配送违规添加剂、明矾超标米线产品。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6日18时00分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应在遴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本节“(四)申请人购买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所列要求,整理全部报名资料并生成扫描件,投递至本项目邮箱。
邮件命名规范:完整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应清晰载明申请单位全称、业务联系人、手机号码。申请人完成邮件投递后,可主动致电代理机构项目联络人,申领《遴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申
请人如实完整填报表格后,将登记表扫描件重新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经代理机构核对资料齐全有效后,向申请人提供本项目遴选文件。
(四)申请人购买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