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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9-29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STZC-2608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

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7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承诺函;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002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

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7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承诺函;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003银川市金凤区天汇里幼儿园教育集团、银川市金凤区第六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7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承诺函;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将《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邮箱进行登记,同时上传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登记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