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昆明海洪湿地神牛水乡经营点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竞争性比选条件
受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游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海洪湿地神牛水乡经营点合作经营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海洪湿地神牛水乡经营点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ZZ2601928B010397
3.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滇池保护治理与生态惠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海洪湿地的生态价值与公共服务功能,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游乐有限公司现需引入一家合作方,对位于海洪湿地1号门处的“神牛水乡”经营点开展合作经营。该经营点场地面积约500m2,其中可搭建室内建筑面积不超过52m2,室外可结合经营需求打造景观绿化、休闲落客区及观景平台,整体风格与湿地生态环境相融合,经营业态为特色水饮类业态,要求合作方与自有品牌进行联名合作,共同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联名产品,将经营点打造成为集室内休闲与户外体验于一体的高品质消费场景。
4.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5.采购需求:合作企业负责经营场地装修装饰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室外景观打造、开业筹备及日常运营管理、特色水饮类业态经营与联名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推广以及经费自筹。所有新增荷载须经甲方确认,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经营场地现状以能满足特色水饮类业态经营为原则移交,包含上下水、排污、供电等配套设施,合作企业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的,需自行承担改造工作及相关费用,改造方案报采购人及海洪湿地管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须符合滇池生态保护及湿地管理相关要求。公园方协助合作方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3+2”模式,首期届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约及争议事项
的,可续约2年)。为扶持项目落地,设置2个月装修免租期,合作企业须在免租期内完成全部装修装饰与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人员到位。(如采购人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需调整合作期限的,经采购人及合作企业协商一致可对合作期限及合同将作出相应调整或中止。)
7.收益分配模式:本项目采用“保底租金或经营收入分成二者取高”模式,采购人按年度保底租金与项目前两年当年经营收入按不低于10%的比例分成、项目第三年至第五年当年经营收入按不低于12%的比例分成,按孰高原则收取相关收益。为扶持项目落地,设置2个月装修免租期。
8.服务地点:海洪湿地“神牛水乡”经营点(海洪湿地1号门处)。
9.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性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资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5年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说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真实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出具报告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商业经营或合作经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场地租赁合同或经营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复印件(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经营内容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4.信誉情况:
(1)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5.比选保证金:根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关于试行取消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项目比选保证金,供应商以“企业诚信”为担保提供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诚信承诺书”)。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