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眼科飞秒激光治疗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眼科飞秒激光治疗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为张家口市第
四医院提供相关服务。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眼科飞秒激光治疗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XAZB[2026]021
1.3.设备基本信息
(1)设备名称:眼科飞秒激光治疗仪;
(2)设备型号:FEMTO LDV Z6;
(3)设备序列号:FLM3094;
(4)产地:瑞士
1.4服务内容:备件更换、维保耗材包干、软硬件升级、故障响应、定期预防性维保。
1.5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比选文件、合同约定等全部服务内容。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经营稳定,能够提供正规化、专业化优质服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系统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③“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
2.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眼科手术器械/激光治疗设备);若投标人为
生产厂家,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设备的有效售后服务授权文件(维保授权),授权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
服务内容要求;授权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①营
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开
户银行和账号)材
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报名资料提交后电话联系代理机
构,审核通过后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领取比选文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
提交张家口。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