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灵宝市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受灵宝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灵宝市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灵宝市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JDGX-2026-011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灵宝市妇幼保健院检验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选择2家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投标最高限价为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控制价的48%。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3、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1月6日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投标的企业,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本企业出具的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或承诺书、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
3、磋商文件:500元/份。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