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喀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6-5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喀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喀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喀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喀什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口至开标当日)。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喀什分行辖内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
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07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需体现项目名称及编号、法人身份证信息、代理人身份证信息)、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元):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1时00分
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供货期:两年。
2、预算金额:342.00万元/两年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