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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7-06 浏览次数:28

2026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C-QYCG-202602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20,000.00元,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采购标的: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品目预算(元):8,720,000.00。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09月01日起至2028年08月31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任意一项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任意一项①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损益表);③银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④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小学及中心幼儿园校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

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清远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清远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