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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7-17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GS-2026-07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咸水沽第四中学食堂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002)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003)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供应价格至少低于周边大型超市平均零售价和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平均零售价格,投标人需每周提供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同类同质配送食品报价单作为供货价格参考,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2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供应价格至少低于周边大型超市平均零售价和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平均零售价格,投标人需每周提供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同类同质配送食品报价单作为供货价格参考,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003杂粮、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水产、预包装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供应价格至少低于周边大型超市平均零售价和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平均零售价格,投标人需每周提供天津市大型批发市场同类同质配送食品报价单作为供货价格参考,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注明第__包)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上述资料每包各一份。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