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及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G2026-033
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药剂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聚合氯化铝(PA C) 25kg/袋 60 袋 60 3600
2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25kg/袋 5 袋 372 1860
3 二氧化氯AB粉 2kg/套 2190 套 66 144540
合计:150000元
注:①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②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③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根据财会〔2023〕15号《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审计报告需要赋码〕及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6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信誉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
(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交);
4.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08时30分至2026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2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沧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