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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8-18 浏览次数:12

2026年度@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WD-SZ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幼儿餐费,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

第一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有幼儿约250人左右,为满足幼儿日常就餐的食材需要,(1)本项目包含三个标段:标段一:米、面、油、杂粮、鸡蛋等标段二:蔬菜、调料、午点等标段三:肉类及海产品等

(2)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遴选一名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2)第三标段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肉类需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证》。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要求如下:(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4)按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的《采购项目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

)。(5)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对于资料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随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随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D-SZ2026-027

2、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100%

6、采购需求:随州市曾都区第一幼儿园有幼儿约250人左右,为满足幼儿日常就餐的食材需要,(1)本项目包含三个标段:

标段一:米、面、油、杂粮、鸡蛋等

标段二:蔬菜、调料、午点等

标段三:肉类及海产品等

(2)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遴选一名供应商。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8、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非政府采购项目,但其采购招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