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宜阳县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宜阳县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HEN-260834
2、项目名称:宜阳县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46.88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第一实验小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设备维修、水电费用、一次性消耗品等;食堂就餐人数约1800人,用餐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天16元,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5服务期限:1年(一年一签订,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