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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发布日期:26-03-12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DH2026031101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8500.00元

最高限价:298500.00元

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金额及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拨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X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先 生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