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2026年华中师范大学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无须现场领购。投标人网上按提示领取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案2025-5013(华师校内项目编号:HSAWT01-20250374)
项目名称:2026年华中师范大学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28万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台冲击波治疗仪;(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工作。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硬件及软件质保期至少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福利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方式获取,无须现场领购。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料中需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姓名、授权人姓名(如有)、授权有效期限(如有)
售价:¥300.0元/套,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